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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開展2022年房屋市政工程質量提升行動專項檢查工作的通知各區縣(自治縣)住房城鄉建委,兩江新區、重慶高新區、重慶經開區、萬盛經開區、雙橋經開區建設局,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開展質量提升行動的指導意見》(中發〔2017〕24號)和《重慶市委市政府關于開展質量提升行動加快建設質量強市的實施意見》(渝委發〔2018〕35號)有關要求,扎實開展建設工程質量提升行動,進一步提升我市工程質量總體水平,切實推動全市房屋市政工程高質量發展,我委決定從即日起開展2022年房屋市政工程質量提升行動專項檢查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方式及內容 本次專項檢查將采取督查政府質量監管工作和項目實地抽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一)督查區縣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工程質量管理工作 檢查各區縣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在工程質量管理有關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重要政策文件的宣貫落實情況,以及質量監督、質量執法工作等履職情況,特別是以建設單位為首要責任的工程質量責任體系落實情況。主要檢查內容包括,一是《重慶市建設工程建設單位質量安全首要責任管理規定》及配套管理文件宣貫落實情況;二是建設單位及其法定代表人、項目負責人記分管理工作開展情況;三是督促建設單位開展工程施工質量評價和購房業主參與住宅工程戶內施工質量檢查情況,引導行業質量創優、 “優質優價”工作情況;四是質量提升行動開展情況;五是《工程質量安全手冊(試行)》和《重慶市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手冊(試行)》宣貫落實情況;六是區級飛行檢查工作開展情況及市級飛行檢查移交問題整改落實情況;七是政府購買質量安全管理服務、監理工作“十不準”、檢測行業管理等文件落實情況。 (二)抽查在建房屋市政工程質量 結合政府質量監管工作檢查情況,抽取1~2個房屋市政工程延伸檢查相關監管工作落地執行情況。重點抽查項目為依法納入基本建設程序管理的保障性住房、養老服務設施、小區配套幼兒園、學校,以及大型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等。主要檢查內容包括,一是建設單位質量安全首要責任執行情況,重點是建設單位人員配備及到崗履職情況,施工質量評價、計取質量創優獎勵費用和購房業主參與住宅工程戶內施工質量檢查等工作開展情況;二是各參建單位質量行為;三是工程監理工作“十不準”規定執行情況;四是施工現場質量檢測管理制度執行情況;五是抽查抽測工程實體質量和重要進場建筑材料質量(含檢測報告抽查)。 二、工作安排 本次專項檢查安排分為區縣全面排查整治和市住房城鄉建委督查兩個階段。 (一)區縣全面排查整治(即日起至10月16日) 各區縣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應對照督查內容,全面梳理復核本轄區、本部門相關工作落實情況,填寫《房屋市政工程質量監管工作自查情況表》(詳見檢查用表),并形成正式書面工作總結存檔備查。 結合飛行檢查和“質量月”活動等工作,對轄區內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建設單位首要責任、參建單位質量行為、工程實體質量和監理“十不準”規定執行情況等開展全面排查工作,對發現的問題,嚴格督促責任單位整改到位。 (二)市住房城鄉建委督查(10月17日至11月31日) 市質量總站依據本通知要求,組成督查工作組,分片區開展督查工作。督查工作采取聽取區縣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匯報、查閱相關資料,實地抽查工程質量、監督抽測抽檢,以及現場反饋督查意見等方式。具體時間和安排由各督查工作組自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一)各區縣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應扎實開展排查整治工作,一是組織轄區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對工程實體質量和質量行為進行全面排查整改。二是對質量監管工作自查自糾,查擺存在的薄弱環節,及時完善相關制度和強化監管力度,全面提升質量監管效能。三是積極配合督查工作組工作,按要求及時提供轄區內在建工程項目清單、必要的檢查工具設備及相關文件材料。 (二)市質量總站應盡快完善相關督查分組和檢查用表,安排布置好本次督查工作,檢查過程中及時匯總報告相關情況。各督查工作組對發現的質量問題或違法違規行為,應下發書面反饋意見或執法建議書,并對相關處理情況進行跟蹤督辦。 (三)本次督查工作相關各方應嚴格遵守廉潔自律相關規定,嚴格執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關規定。 附件:《房屋市政工程質量監管工作自查情況表》 重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2022年9月22日 (聯系人:張志曉,電話: 63672052,13022356896) |